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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主义》法令 (UR)

作者: 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2014-05-28 17:54:24 浏览次数: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献
           《大公主义》法令
      Decretum De oecumenismo
      Unitatis Redintegratio (UR)

   
      1 推进所有基督徒之间的重新合一,乃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主要目的之一。
由主基督所创立的教会是至一而且惟一的,可是有许多的基督徒集团,都向人推荐自
己是基督的真正遗产;他们都承认自己是主的门徒,但意见分歧,道途各异,一若基
督本身分裂了似的 (一)。此种分歧,确实而明显的违反基督的旨意,令世人困惑,使
向万民宣传福音的神圣事业遭受损害。
 

          万世之主,原对我们罪人,明智而容忍的进行其恩宠的计划,近来郤对彼此分
离的基督徒,更大量的开始灌输愧悔之情与合一的渴望。世界各地有许多人受到了这
一恩宠的激动,在我们的分离弟兄们中间,因圣神的感化,也兴起了一项逐日在扩大
的、重建所有基督徒合一的运动。这个合一运动,又称为大公运动,参加的人都呼求
三位一体的天主,并承认耶稣为主和救世者。他们不仅是以个人的名义,而是以团体
的名义参加合一运动,他们是在这些团体中接受了福音,他们每人都称这些团体就是
自己的教会,亦即天主的教会。几乎所有的这些人,虽然方式容有不同,都期望一个
统一而有形的天主的教会、真正的至公教会、为全世界所遣发的教会,如此好能使世
界皈依福音,并为天主的光荣而得救。

     为此,本届神圣会议对这一切欣然予以注意,在宣布论教会的道理之後,在重
建所有基督徒合一的希望激动之下,愿意向全体公教徒提供帮助、途径与方法,使能
答覆天主这项召叫与恩宠。
        
    2 天主的爱显示於我们中间,即在於他把自己的独子遣发到世界上而成为人,
以救赎整个人类,使之重生,并集合在一起 (二) 。基督把自己当作无玷祭品献於十子
架上以前,曾为信徒们向天父祈求说:「父啊,为使他们合而为一,就如同你我我
内,我在你内,使他们在我们内合而为一,为叫世人信我是你派遣来的」(若:十七,
21);衪在自己教会内建立了奇妙的圣体圣事,以表示并实现教会的合一。祂授予自己
的门徒彼此相爱的新诫命 (三),预许了护卫者圣神 (四),祂是主及赋予生命者,与他们
同在,直至永远。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了显扬,得了荣耀之後,就遣发所许之神,藉以将新约的
子民,就是教会,召唤聚集於信、望、爱的合一,如圣保禄所教训的:「只有一个身
体和一个圣神,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希望一样。只有一个主,一个信德,一个洗
礼」(弗:四,4-5) 。因为「你们凡是领了洗归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因为你
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迦:三,27-28) 。圣神寓居於信徒内。并充满和管
理整个教会,造成信者奇妙的共融,使一切人如此密切与基督契合,成为教会合一的
原因。圣神执行不同的恩赐和不同的职分 (五),以各种神恩装饰基督耶稣的教会,
「为成全圣徒,使之各尽其职,为建树基督的身体」(弗:四,12) 。

      基督为使自己这神圣教会建立於世界各地,直到世界末日,遂将训导,管理、
圣化的职权,交付予十二宗徒的团体 (六) ;在他们中选择了伯多禄,在他宣示信仰之
後,决定将自己的教会建立於他身上;又把天国的钥匙预许给他 (七),在他宣示爱情
以後,委托他在信德上坚强整个羊群 (八),并在完整的统一中,牧养他们 (九),而基督
自己则永远是最大的角石 (十),及我们灵魂的牧人 (十一) 。

     基督耶稣要宗徒们及继任的主教们,连合伯多禄的继承人为元首,忠实地宣讲
福音、施行圣事,并以仁爱的治理,藉圣神的工化,增多自己的子民,并在合一内实
行共融:承认一个信仰、共行天主的敬礼,以及天主大家庭内兄弟般的和谐。
这样,教会乃天主的惟一羊群,犹如树立在万民之间的旗帜 (十二),给全人类提
供和平的福音 (十三),在期望中向着天乡的目标前进 (十四) 。
这便是在基督内并藉着基督,赖圣神各种神恩的功能,教会合一的神圣奥蹟。
此一奥蹟的最高模范与根源,就是父、子在圣神内,一个天主在三位内的合一。
    
      3 在这个天主的惟一教会中,於其开端时已有分裂的现象 (十五),圣保禄宗徒对
这些分党分派曾予以严厉的申斥 (十六);嗣後的几世纪中发生了更多的纷争,有规模不
小的团体与公教会失去了完整的共融,对於此事,有时双方都不能辞其咎。但现在出
生於这些团体并接受其教育而信仰基督的人,不得责以分离之罪,公教会仍以兄弟般
的敬爱看待他们。他们既信仰基督并合法领受了洗礼与公教会仍保持着某种不完整的
共融。的确,为了他们与公教会之间存在的各种分歧,有的关於教义或教律,有的关
於教会的机构,制造不少有损教会圆满共融的阻碍,这些阻碍有时较为严重,大公运动正在努力加以克服。不过,在圣洗内因信仰而成义的人,即与基督结成一体 (十七),
因而应当享有基督徒的名义,理应被公教徒看作主内的弟兄 (十八) 。
此外,教会赖以建立、生存的要素,存在於天主教有形墙垣之外的,可能有许
多,而且优越;例如:书写成文的天主圣言,圣宠的生命,信、望、爱三德,连同圣
神内在的恩惠与有形可见的要素:这一切,来自基督,引人归向基督,理应都属於基
督的惟一教会。
又有不少基督教会的神圣行动,在与我们分离的弟兄那里举行着,这些依照每
个教会或团体的不同情形,以各种方式行使的行动,确实能够无误地产生圣宠的生
命,并应认为可以导向参与得救的途径。
因此,这些分离的教会 (十九) 和团体,虽然我们认为它们确有某些缺点,但在
得救奥蹟中,并非毫无意义及价值。基督之神并不拒绝使用分裂的教会作为得救的方
法,而这些方法的能力,是由付托予公教会的圆满恩宠与真理而来的。
然而,与我们分离的弟兄,无论个人,无论他们的教会或团体,不具备基督愿
赐与众人的至一性:祂使众人重生共存於新生命的体内,这是圣经与教会的圣传所公
认的。因为基督的公教会是救恩的总汇,惟有藉此教会能获得一切充沛的救恩方法。
我们相信伯多禄为首的惟一宗徒团体,由主接受了新盟约之所有恩惠的付托,以建立
基督的一个身体於此世;凡以某种方式属於天主子民的一切人,都应完整的加入这个
奥体。天主的子民在其旅居於世时,虽然其成员可能有罪,仍在基督内生长,并由天
主依照其深奥计划妥被引导,直至在天上的耶路撒冷获得圆满的永远的光荣。
    
 4 在今天全球的许多地区,因圣神恩宠的推动,许多人用祈祷、言语、行为,
努力奋勉,以达成基督所愿的圆满的合一,因此,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劝告一切公教信
徒,认识时代的特徵,殷勤的参加大公工作。
「大公运动」是指适应教会各种需要与时代的要求,为推动基督徒的合一,而
发起和组织的各种活动与措施。例如:首先应依照公平与真理,努力消除那些不符合
分离弟兄情况的言语、判断与行为,致使与他们的相互关系更形困难;然後,由各教
会或团体中有适当训练的专家,彼此在基督徒的集会中以宗教精神进行交谈,在此种
交谈中,各人更深刻的陈述自己教会的道理,并明白指出其特徵。通过此种交谈,双方对各教会的道理与宗教生活,都获得更真确的认识和更公平的评价。此外,按照所
有基督徒的良心的要求,彼此更广泛地合作以谋求公共的利益,在可能中,又可举行
共同的祈祷。最後,双方都检讨自己,如何忠於基督对教会的意愿,并努力进行应有
的更新与改革。
公教的信徒在牧人的监督下,明智而耐心地进行上述的工作时,即有助於公
平、真理、和谐、合作、兄弟友爱与合一的进展;循此方向,逐渐克服那妨害教会完
美共融的阻碍之後,所有基督徒终能共同举行圣体,共同集合於至一而惟一的合一教
会内;此合一乃基督在最初赐给教会的,我们深信在公教会内永存不失,并希望不断
地增长,直至世界末日。
但是,凡希望公教完整共融的个人所作的准备和修好工作,按性质而论,显然
与大公活动有别,然此二者并无冲突,因为都出於天主的奇妙措施。
至於公教徒在其大公的活动上,无疑的应关怀分离的弟兄,为他们祈祷,以教会之事
与他们交换意见,并发动初步的接触。但最主要的,该对在公教本身内部兴革之事真
心诚意的予以重视,使其生活能更忠实而更明显的证明其道理与制度,乃由基督经宗
徒传授而来。
的确,公教会虽拥有天主启示的一切真理和圣宠的一切方法,但仍有成员不按
照应有的热忱度生活,致使教会的面目在分离的弟兄和普世面前减少光彩,而天主之
国的发展亦因此延缓。为此,一切公教徒应专心於基督化的成全(二十),并依照各人自
己的情况,努力使教会在自身带着耶稣的谦逊和苦痛 (廿一) ,能日渐纯洁而更新,直
至基督把它揭示为一个光耀而无瑕疵、无皱纹的 (廿二) 。
关於必要之事,保持着一致,对神修生活及纪律的各种方式,对不同的礼仪,
甚至对启示真理的神学发挥,各人得依照自己在教会内的职能,享有自由,但在一切
事上要尊重爱德。倘人人能如此做,那末他们必能把教会的真正「至公」与 「从宗徒
传下来」的特性,逐渐更充实地显示出来。
另一方面,公教徒必须欣然承认并珍视在分离弟兄中发现的,从公共遗产中所
流露的那些真正的基督资产。在为基督作证而有时竟至舍生者的生活中,承认基督的
财富与德能,这是公平而有益的,因为天主在自己工程中常是可奇而当惊异的。不应忘记,凡在分离弟兄中藉圣神恩宠而成就的事,也可以帮助我们上进。任
何真正属於基督的事物,不特不违反真正的信仰,而且常能使人更完善地接近基督和
教会的奥蹟。
不过,基督徒的分裂,阻止教会与已领洗而不与教会完整共融的分离子女,达
到其固有而完全的至公性。甚至教会本身在其实际生活上,也难以从各方面表现完整
的大公性。
本届神圣大公会议对於公教徒参加大公活动者日渐增多,非常欣慰的予以注
意,并将此行动向全球各地主教们推荐,希望他们灵活地推动,明智地指导这些工
作。
        
 5 促使教会合一,是整个教会的牧人和信友一致关怀的,每人皆尽力在其日常
基督化生活上,或从神学及历史的探讨表达出来。这种努力促使全体基督徒之间的兄
弟般情谊,流露出来,引导教会按照天主仁慈的旨意趋於完整合一。
   
  
 6 教会的每次更新 (二三),主要在於加强对其使命的忠诚。无疑地,这也是合一
运动的基础。基督号召旅途中的教会继续不断的革新,教会以人世间的组织来看,的
确也需要 随时革新。因此,依照事体及时代的情况,如果在道德问题上,或在教会纪
律上,甚至在教义宣讲的方式上—但此宣讲方式与信德的保库本身,须慎重地区别—
发现欠缺时,就该在适当的时机加以正直和应有的重整。
因此,教会的革新,对大公主义有显着的重要性。在教会生活的若干领域内,
此种革新已正在进行,例如:圣经与礼仪运动、天主圣言和教理问答的讲授、教友的
传教、修会生活的新方式、婚姻的灵修、教会对於社会事业的理论和行动,都可视为
大公主义未来进展的保证和标帜。
    
 7 如果缺少内在的归依,真正的大公主义就徒有其名,而不会成为事实。因为
合一的愿望,是从心思的更新 (二四) 、自我的牺牲和爱德的自然流露所滋生而成熟的。因此,我们应该恳求圣神恩赐我们,能真诚的自我牺牲,能谦虚和良善的为人服
务,并能以慷慨的友爱对待他人。圣保禄宗徒说:「我这在主内为囚犯的恳求你们,
行动务要与你们所受的宠召相称,要以各种谦逊、温和、忍耐、在爱德中彼此担待,
尽力以和平的联系,保持心神的合一」(弗:四,1-3) 。此段劝语特别是给那晋圣秩,
继续基督使命的人而发,基督来到人间「不是来受服事,而是服事人」(玛:廿,
28) 。
圣若望对破坏合一之罪所做的见证,我们也同样有效的引用,他说:『如果我
们说,我们没有犯过罪,我们就是以天主为说谎者,祂的话就不在我们内』(一若:
一,10) 。为此,我们该以谦虚的祈求,向天主并向分离的弟兄们求宽恕,正如我们
亦宽恕得罪我们的人一般。
全体信友该记住,谁愈尽力遵照福音度更纯洁的生活,谁就愈能促进并实行基
督徒的合一。因为凡与天父、圣言及圣神结合的愈密切,就愈能更深切和更容易的增
长相互间的兄弟友爱。
    
 8 此种内心的归依,生活的圣善,再配合上为基督徒合一的公私祈祷,应该视
为整个大公主义的灵魂,也可称为『精神的大公主义』。
公教信友们惯用救主在受难前夕向圣父所作的热切恳求,为教会合一而多次集
会祈祷,祂会说:「使他们合而为一」(若:十七,21)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为合一」而召集的祈祷会,以及大公的集会上,
不单许可公教信友,而且该鼓励他们跟分离的弟兄联合祈祷。这样的联合祈祷,无疑
地为获得合一的圣宠是最有效的方法,而且也是公教信友与分离的弟兄仍然联合一起
的真诚表现。「因为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在那里我就在他们
中间」(玛:十八,20)。
神圣事物的共享,不能作为恢复基督徒合一的方法而滥用。这种共享特系於两
条原则:第一是为教会合一作证;第二是分享圣宠的方法。为教会合一作证,通常禁
止共享,但为获得圣宠,则有时推荐此举。具体的作法,除非主教团按其章程或圣座
另有规定,应由当地主教将时间、地点、参加份子等各环境考虑後而决定。    
 9 我们应该了解分离的弟兄们之心理。为此,我们必须依照真理,并以善意进
行研究。有适当准备的公教信友,应将分离的弟兄们的道理、历史、神修生活、礼仪
生活、宗教心理和文化等,获得充份的了解。为达成此一目的,双方面的集会,尤其
为讨论神学问题的集会最有帮助。在交谈中彼此以同等地位相处,但参加者必须是力
能胜任的专门人才,并且在主教的监督下。从这样的交谈中,公教会的真实情况将更
清楚的显示出来。同时,分离弟兄们的心意情况也愈能了解,并能将我们的信仰更适
当的给他们说明。
    
 10 在教授神学及其他尤其涉及历史学科时,应该顾及大公主义的观点,使能与
事实正确地相符合。
最重要的,是未来的牧人和司铎们应该精通依照上述原则所编着之神学,而不
是分离的弟兄们与公教关系引起争论的神学。
为了培植并训练信友和修会人士,司铎们所接受的教育有极大的重要性。
此外,尤其在目前致力於传教工作的公教信友们,也和当地其他基督徒一般,
应该了解在传教事业上因大公主义而产生的问题与其後果。
    
 11 公教信德的表达方式,绝对不应成为与弟兄们交谈的阻碍。完整的教义必须
明白说出。最不容於大公主义精神的,莫过於伪装的妥协主义,那将使纯正的公教道
理受损,使其真正而确切的意思晦暗。
同时,公教的信仰必须更深刻更正确地解释,其方式与措词必须使对方完全确
实了解。
此外,在大公的交谈中,公教的神学家遵循教会的训示,与分离的弟兄们探讨
天主奥义时,应该本着爱好真理及爱德与谦逊的精神进行。在比较教义时,应该记住
公教教义内存有一个真理的层次,即所谓等级,因为这些真理与基督信仰的基础有其
不同的关连。这样藉着弟兄般的竞争铺出一条大路,以激励大家对於基督不可测度的
富源,能有更深切的了解和更清晰的表达 (二五) 。      
 12 全体基督徒应面对普世万民,公认信仰三位一体的天主,以及降生成人的天
主子乃我们的主救世者;彼此共同努力,在互相尊敬之下,对我们决不会落空的希望
作证。鉴于现代社会事业上之合作如此广泛,众人都被号召从事集体工作,那麽相信
天主的人,尤其享有基督名号的所有基督徒,更应认为理所当然。全体基督徒之间的
合作,生动地显示出他们已有的联系,也更明显地揭露出基督为仆人的面目。如此的
合作,既然不少的国家业已开始,应该加强和发扬光大,尤其在社会和技术正在开发
中的地区,诸如正视人格尊严、推动和平建立、福音原则应用於社会生活、以基督精
神发展艺术与科学,或利用种种方法减轻现时代之各种痛苦,例如:饥荒、天灾、文
盲、贫困、房荒及财富分配不均等。藉着这样的合作,全体信仰基督的人,能彼此更
深切的互相了解与互相尊重,并为基督徒的合一铺路。
        
 13 我们如今转眼察看两种主要的分裂情形,因其影响基督那天衣无缝的圣袍。
第一种分裂发生在东方,先是由於对厄弗所及加彩东大公会议所公布的教义条
文的反抗,随後又由於东方宗主教区与罗马宗座间教会共融的决裂。
第二种分裂是又过了四个多世纪以後,在西方,由於通常称之为「宗教改革」
的事件而发生。结果,许多国家教会或宗教团体与罗马宗座分离。
在这些教会团体中,仍保持着部份之公教传统及制度的,英国教会占有一个特
殊地位。这些不同的分离教派彼此间差异甚多,不但是因其起源、地点与时间不同,
尤其是因为有关信仰及教会组织的性质与重大的问题上,亦有差异。
因此,本届大公会议一方面不轻忽各基督徒的团体间之差异,另一方面亦不忽
视虽然分离而仍存有之联系,决定建议下述各项思考,作为明智的大公行动。
   、对东方教会的特别考虑
     
 14 曾经有不少世纪,东方教会和西方教会固然遵循着各自的途径,但却有信仰
和圣事生活的弟兄共融作联系,在信德或纪律上发生歧见时,双方一致同意由罗马宗
座仲裁。在许多重要事件中,本大公会议乐於向大家提示,在东方有许多个别的或地区性的教会存在着,其中首推宗主教教会,其中有不少教会,以其由宗徒们亲手开创
而自豪。因此,在东方教会中曾经等别关怀,现在仍旧所关怀的事,就是在地区性教
会间保持信仰和友爱的共融联系,一如姊妹教会间应该存在的。
同样不可忽视,东方教会从开始就有丰富的宝藏,西方教会曾经取用不少有关
礼仪、灵修传统及法律的事。也不应忘记,公教信仰对三位一体、天主圣子由童贞玛
利亚降生的基本教义,是在东方所召开的大公会议所制定的。为了保持此信仰,那些
教会曾经遭受了,而且仍在遭受重大折磨。
但是,对於宗徒们传下来的遗产,他们却以不同的形式和方式接受了,以至从
教会初期,各地就依照天赋与生活条件之不同,而有不同之解释。除了外在的原因
外,上述种种,再加上缺乏友爱和彼此谅解,而造成了分裂的机会。
为此,本届神圣会议劝勉众人,尤其是愿致力於恢复东方教会和公教间所期望
的完整共融的人们,应对东方教会起源及成长的特徵,加以适当的思考,并对他们与
罗马宗座间的关系在分离前的性质,予以正确的估价。做到了这些,对於所计划的交
谈将大有助益。
    
 15 众所周知,东方教会信友如何热忱地举行神圣礼仪,尤其是圣体礼仪,因为
它是教会生命的泉源,将来光荣的保证。在圣体礼议中,信友们与主教联合,藉着降
生为人和受苦受难又受光荣的天主圣子,并因天主圣神的恩宠,接近天主圣父,与至
圣圣三结合,而『成为有分於天主性体的人』(伯後:一,4) 。如此,在这些教会中因
着圣体礼仪,天主的教会得以建立成长 (二六),并藉着共同行祭,它们彼此间的共融也
愈益显着。
在此礼仪的敬礼中,东方教会以美妙的赞词,向卒世童贞玛利亚歌颂,因祂乃
厄弗所大公会议所隆重宣称为天主的至圣母亲,因此其督正如圣经所述,确为天主子
亦是人子。他们也敬礼很多圣人,包括普世教会初期的教父在内。
这些教会虽与我们分离,却仍保有真正的圣事,尤其是因为继承宗徒,而保有
圣秩与圣体圣事,因此他们和我们仍旧密切联系。於是,有些圣事上的相通,在适当
情形下,并经教会当局核准,不但可行,且应加以鼓励。此外,在东方教会中更有灵修生活的传统财富,这特别由隐修生活表达出来。
自从教父们的光荣时代,隐修精神即己兴盛,并从此传至西方,拉丁教会的修会制度
即由此发源,此後还不断从此吸收新的活力。因此我们恳切向公教信友建议,勤用东
方教父的灵修宝藏,以提拔人去默观天主的事理。
大家应明白,为了忠实地保存基督传统的完整及促成东西方教会的和好,对於
东方教会极丰富的礼仪和灵修祖传,予以了解、敬重、保存和发挥,将具有极端的重
要性。
    
 16 东方教会自最初就已经实行他们自己的规律,那此规律都是经教父们、地区
会议与大公会议所制订的。若干习俗与礼仪的不同,不但不阻碍教会的至一性,而且
更增加教会的光辉;对於实行教会的使命,亦大有裨益。正如以上所述,为了除去所
有疑虑,此次神圣会仪隆重声明东方教会固应怀念着普世教会必要的至一性,但亦有
权按照他们自己的纪律,治理教会。因为那些纪律,对他们信友的天性更为相宜,而
且对他们的灵魂更有益处。严格遵守这个传统原则,即便过去未曾遵守,确是恢复教
会合一的先决条件。
    
 17 以上所述有关教会所容许的合法差异,亦应适用於教义神学不同的解释。原
来东西方教会为探讨启示的真理,会使用了不同方式参悟与承认天主的事理。因此,
有时一方较另一方更为领会启示奥蹟的某些观点,或解释得更为妥切,并不足以为
奇。在这种情形下,这些不同的神学解释与其视为冲突,不如视为相辅相成。关於东
方教会正宗的神学传统,必须承认这些传统优越地根源於圣经,受到礼仪生活的培养
而表达出来。它们也从宗徒们活的传统,从东方教会教父和灵修作家们的作品中汲取
了滋养。如此,它们导向正确的生活教训,甚至默观基督的真理。
感谢天主,因为不少东方教会的公教徒,保存着这个遗产,并切愿纯正而完备
地生活在其中,已经和保存西方传统的弟兄们,生活在完整的共融中。本届神圣会议
声明:在不同的传统中,全部的灵修、礼仪、纪律及神学遗产,都是属於至公,由宗
徒传下来的教会的。    
 18 考虑了所有这些因素,此次神圣会议重新声明以往的大公会议和以前教宗们
所宣布的,为了恢复或保持教会的共融和统一,必须『不再加给非必要的重担』(宗:
十五,28) 。大公会议热诚地愿望,在教会生活的各机构和各种活动中,必须尽力促
成逐渐合一,尤其是用祈祷和兄弟般的交谈,讨论教义和现时代更迫切的牧灵问题。
同样地,本大公会议敦劝公教会的牧人和信友们,应与远离家乡不再在东方生活的弟
兄们建立关系,使能在爱德精神中,摒除一切竞争敌对的观念,和他们增进友善的合
作。如果这项工作全心全力推行,本大公会议希望隔离东西方教会的墙壁得以拆除,
终将惟一的住所坚固地建筑於耶稣基督角石上,祂将使二者合而为一 (二七) 。
   、西方的分离教会及教会团体
    
 19 若干教会和教会团体在中世纪的末叶,於西方发生大动乱时,或在较晚时
期,与罗马宗座分离。但因己往许多世纪以来,基督徒在教会共融中度过了长久的生
活,结果使那些教会和公教会仍保持特别的近似性与关系。
可是这些教会和教会团体由於起源、教理及灵修生活的不同,不但和我们有差
异,而且他们彼此间亦大相悬殊,很难将他们一一详细述说,而且我们也无意在此作
此尝试。
虽然大公活动及与公教和平相处的愿望尚未普遍建立,但吾人希望大公主义的
意识及相互间的尊重逐渐在人间增长。
但吾人必须承认,在这些教会和教会团体与公教会之间,存有若干重要的差
异。这些差异点的性质不仅是历史的、社会的、心理的、文化的,而且特别是在启示
真理的诠解方面的。尽管有这些歧异点存在,但为了容易建立大公的交谈,吾人愿提
出下列各点,使之可以而且应该作为大公交谈的基础和鼓励。
    
 20 我们心目中首先所顾及的,是那些基督徒:他们为光荣父、子、圣神惟一的
天主,公开承认耶稣基督是天主、是主、是天主与人间惟一的中保。的确,关於天主
圣子降生为人的基督、关於祂的救世大业、关於教会的奥蹟和职务,以及关於玛利亚在救世计划中的任务等,我们确知他们与公教教义存有相当的差异。然而,我们所极
乐意看到的,乃是这些分离的弟兄能将基督视为教会共融的根源和中心。与基督合一
的渴望,激发催迫他们更加寻求合一,并在万民之前处处为自己的信仰作证。
    
 21 爱护圣经,尊崇圣经,以及近於虔敬圣经,引导我们的分离弟兄对圣经恒心
而殷勤的研究。因为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为使一切信仰的人获得救恩,先使犹太
人,後使希腊人」(罗:一,16) 。
一方面他们向圣神呼求,在圣经内寻求藉基督向自己说话的天主,此位基督乃
先知所预言,为我们降生成人的天主圣言。他们藉着圣经,默想基督的一生,并默想
具有天主性的导师为了我们的得救所教所为的一切,尤其是祂的受难和复活的奥蹟。
与我们分离了的弟兄固然主张圣经的神性权威,可是关於圣经与教会之间的关
系,他们的看法却和我们不同,而且他们彼此也不相同。因为依照公教的信仰,在诠
解和宣讲书之於册的天主圣言上,教会真确的训导权占有特殊的地位。
虽说如此,为获得救主向众人所提出的合一,在天主全能手中,圣经对於交谈
乃最卓越的工具。
    
 22 祗要依照主的规定施行,并抱着应有的心境领受,圣洗圣事使人真的与钉在
十字架上及受光荣的基督合为一体,并获得重生而分享天主的生命,正如大宗徒所
说:「你们既因圣洗与基督一同埋葬了,也就因圣洗,藉着信德,即信使祂由死者中
复活的天主的权力,与祂一同复活了」(哥:二,12) (二八) 。
因此,对於那些藉圣洗圣事而得重生的人,即因此在他们中间形成圣事性的合
一的联系。但圣洗圣事本身只是一个开始和发端,它促使人去争取圆满的基督生活。
所以圣洗引导人去表白完整的信仰去加入完整的得救机构,一如基督所愿望的,终能
完整地投入圣体的共融中。
与我们分离的教会团体,虽然从圣洗圣事而来的合一在他们与我们之间尚不完
整,我们也相信他们因为没有圣秩圣事,因而没有完整地保存圣体奥蹟的本质,但他
们在圣餐中纪念主的死亡和复活时,他们承认共融於基督的生命,并期待基督的光荣来临。因此,凡关於主的晚餐,以及其他圣事、敬礼、与教会的职务等教理,都应是
交谈的主题。
    
 23 这些弟兄日常的基督化生活,受他们对基督的信仰所滋润,并为圣洗的圣宠
及聆听天主圣言所维护。这可从他们的个人祈祷,默想圣经,基督化的家庭生活,和
聚会赞美天主的崇拜仪式中显示出来。此外,他们的礼拜,有时带有和我们共有的古
代礼仪之显着要素。
他们对基督的信仰,在赞美和感谢受自天主的恩惠之中产生果实。他们也有强
烈的正义感,和对人的真诚爱德。因着这配合行动的信德,使他们为解救精神的和物
质的穷困,为推进青年的教育,为改进生活的社会环境,以及在全球推行和平而设有
许多机构。
固然在这些基督徒当中,有不少人对福音上的伦理教训,确与公教徒有不同的
解释,对现时代社会较难问题的解决也有不同观点,但他们仍与我们同样遵奉基督的
圣言,视作基督徒德性的泉源,并听从圣保禄宗徒的教训:「你们无论作什麽,或在
言语上,或在行为上,一切都该因主耶稣的名而做,藉着祂感谢天主父」(哥:三,
17) 。因此,大公交谈,可从讨论福音在伦理行为上的应用开始。
 
 24 我们既已简要的叙述了大公运动的施行条件和节制此一运动的原则,现在抱
着信心瞻望将来。本届神圣会议敦劝信友们务要避免轻率妄动及不智的热中,以免妨
碍合一的真正进展。信友们的大公行动必须是完全、真诚公教化的,就是说,忠於我
们自宗徒及教父们所接受的真理,与公教一向所宣称的信德相符合,同时趋向於那种
圆满,就是依照吾主愿望,使祂的身体在时代中得以增长。
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恳切的希望,公教会的子女们的措施与分离的弟兄们的措施
联合并进,不要阻碍天主上智的途径,亦不要有妨害圣神的未来推动。本届神圣会议
更声明,自知此一计划,要使所有基督徒融合於基督的统一、惟一的教会内,超越人
的能力。因此,将其全部希望寄托於基督为教会的祈祷、圣父对我们的慈爱,以及圣
神的德能。「望德不叫人蒙羞,因为天主的爱,藉着所赐与我们的圣神,已倾注在我
们心中了」(罗:五,5) 。   ?附注
(一)参阅格前:一,13。 
 (二)参阅若一:四,9;哥:一,18--20;若:十一,52。 
 (三)参阅若:十三,34。 
 (四)参阅若:十六,7。 
 (五)参阅格前:十二,4-11。 
 (六)参阅玛:廿八,18-20;对照若:廿,21-23。 
 (七)参阅玛:十六,19;对照玛:十八,18。 
 (八)参阅路:廿二,32。 
 (九)参阅若:廿一,15-17 。 
 (十)参阅弗:二,20。 
 (十一)  参阅伯前:二,25;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第四期会议 (1870),Constitutio  Pastor
Aeternus: Coll. Lac. 7, 482 a. 
 (十二) 参阅依:十一,10-12 。 
 (十三) 参阅弗:二,17--18;对照谷:十六,15。 
 (十四) 参阅伯前:一,3-9 。 
 (十五) 参阅格前:十一,18-19;迦:一,6-9 ;若一:二,18-19 。 
 (十六) 参阅格前:一,11;十一,22。 
 (十七) 参阅佛罗棱斯大公会议,第八期会议 (1439), Decretum Exultate Deo: Mansi 31, 1055A.
 (十八) 参阅圣奥斯定,In Ps. 32, Enarr. II, 29:《拉丁教父集》(PL) ,第 36 册 299 栏。
 (十九) 参阅拉特郎第四届大公会议 (1215) ,Constitutio IV: Mansi 22, 990;里昂第二届大公会
议 (1274),Professio fidei Michaelis Palaeologi: Mansi 24, 71E;佛罗棱斯大公会议第六期会议 (1439) ,
Definitio Laetentur caeli:  Mansi 31, 1026 E. 
 (二十) 参阅雅:一,4;罗:十二,1-2。 
 (二一) 参阅格後:四,10;斐:二,5-8 。 
 (二二) 参阅弗:五,27。 
 (二三) 参阅拉特郎第五届大公会议第十二期会议 (1517),Constitutio Constituti: Mansi 32, 988B-C.
 (二四) 参阅弗:四,23。 
 (二五)  参阅弗:三,8。 
 (二六)  参阅金口圣若望,《若望福音讲道集 In Ioannem Homelia》XLVI:《希腊教父集》
(PG) ,第 59 册 260-262 栏。 
 (二七) 参阅佛罗棱斯大公会议第六期会议 (1439) ,Definitio Laetentur caeli:  Mansi 31, 1026E。 
 (二八) 参阅罗:六,4。 
 
本法令内所载全部与各节,均为神圣大公会议教长们所赞同。我们以基督所赋
予的宗座权力,偕同可敬的教长们,在圣神内,予以批淮、审订、制定,并为天天主
的光荣,特将会议所规定者,明令公布。 
 保禄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廿一日於罗马圣伯多禄大殿 
(以下为教长们的签署)
 [以上文件由台湾主教团秘书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