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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宪章 (SC)
时间:2014-05-28 17:33:32  点击:4619次  来源:网络转载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文献
《礼仪》宪章
Constitutio De sacra liturgia
            Sacrosanctum Concilium (SC)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对修改日历的声明
 
   天   天主众仆之仆,保禄主教,偕同神圣会议之诸位教长,为永久纪念事
 1 神圣公会议,既然计划日渐加强信友的基督化生活,便可以改变的制度更适
应我们现代的需要,促进一切有利於信仰基督人士的合一,巩固一切召叫众人加入教
会的途径,因而自信改革发展礼仪,亦为其特殊的任务。
 
 2 藉着礼仪,尤其在感恩圣祭中,「履行我们得救的工程」(一),因此礼仪最
足以使信友以生活表达基督的奥蹟」和真教会的纯正本贸,并昭示给他人。原来教会
的本身就是属人的同时也是属神的,有形兼无形的,热切於行动,又潜心於默祷;存
在於现世,却又是出世的。不过其共属人的成分,应该导向并从属於神为的成分,有
形的导向无形的,行动导向默祷,现世的是为了我们所追求的未来的城邑(二)。所
以,礼仪既能使教内的人,每日建设成以吾主为基础的圣殿,成为在圣神内的天主的
住所(三),而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四),奇妙地鼓励他们宣扬基督;礼仪又能
把教会显示给教外的人,好像树立於各国之间的旌旗(五),将散居的天主儿女,齐集
麾下(六),直到同属一栈一牧(七)。
 
 3 所以,神圣公会议为促进并改革礼仪,特将应注意的原则,及应守的规律,
决定如下: 这些原则及规律中,有一些可以而且应该同样实施於罗马礼仪及其他礼仪
中,惟下列规律仅对罗马礼仪而言,除非事体本身明示可以适用於其他礼仪。
 4 神圣公会议,谨遵传统,郑重声明,慈母圣教会以同等的权利和地位,看待
所有合法认可的礼仪,愿其保存於後世,从各方面得以发展,并且希望在必要时,遵
照健全传统的真义,审慎地全盘修订这些礼仪,并按照今日的环境与需要,付以新的
活力。      
壹、、论礼仪的本质及其在教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5 「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并得以认识真理」(弟前:二,4)的天主,「曾多
次并以多种方式,藉着先如对祖先说过话」(希:一,1),待时期一满,遂派遣了自
己的儿子,降生成人的圣言,被圣神傅油,为向贫穷人传报喜讯,医治破碎的心灵
(八),成为「肉体与灵性的医师」(九)、天主和人类的中保(十)。祂的人性与圣言
的位格相结合,成了我们得救的工具。因此,在基督内,「实现了我们和好的完善代
价,给了我们敬天的圆满境界」(十一)。
救赎人类,完善地光荣天主这件事业,在旧约的民族中,已有天主伟大奇工的
预示,由主基督完成,特别藉其光荣的苦难:从死者中复活、光荣升天的逾越奥蹟而
完成,从此「以圣死摧毁了我们的死亡,并以复活恢复了我们的生命」(十二)。因为
从安眠於十字架的基督肋膀,产生了整个教会的神妙奥蹟(十三)。
   ,在礼仪中完成
 6 因此,犹如基督为父所派遣,同样祂又派遣了宗徒们充满圣神,不仅要他们
向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十四),宣报天主圣子以其死亡与复活,从撒殚权下(十
五),并从死亡中,把我们解救出来,而移置在天父的王国内,并且要他们以全部礼
仪生活所集中的祭献与圣事,来实行他们所宣讲的救世工程。於是,人们藉着洗礼加
入基督的逾越奥蹟,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十六);人们接受使人成为义子的圣
神,在圣神内,「我们呼号:阿爸,父啊!」(罗:八,15),而成为天父所寻找的
真诚的朝拜者(十七)。同样,每次食用主的晚餐,人们就传报主的死亡,直到祂再来
(十八),因此,在五旬节的当天,教会出现於世界,「凡接受了(伯多禄的)话的
人:都受了洗……他们专心听取宗徒们的训诲、时常团聚、擘饼、祈祷……赞颂天
主,也获得了全体民众的爱戴」(宗:二,41-47)。从此以後,教会迄未放弃聚会,
举行逾越奥蹟:即宣读「全部经书中关於祂的」(路:二四,27)一切,举行感恩礼,
藉以「显示对祂死亡的胜利凯旋」(十九),同时,在基督内,感谢「天主莫可名言的
恩赐」(格後:九,15),因圣神的德能,「颂扬祂的光荣」(弗:一,12)。 
 7  为完成如此大业,基督常与其教会同在,尤其临在於礼仪中。在弥撒圣祭
中,祂一方面临在司祭之身,「祂曾在十字架上奉献自己,而今仍是祂藉司铎的职务
作奉献」(二十);另一方面,祂更临在於圣体形像之内。祂又以其德能临在於圣事
内,因而无论是谁付洗,实为基督亲自付洗(二一)。祂临在於自己的言语内,因而在
教会内恭读圣经,实为基督亲自发言。最後,几时教会在祈祷歌颂,祂也临在其间,
正如祂所许诺的:「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
(玛:十八,20)。
在完善的光荣天主,使人圣化,如此伟大的工程内,基督更无时不与教会结
合,因为教会乃基督的至爱净配,称呼祂为自己的主,并通过祂向永生之父呈奉敬
礼。
因此,礼仪实应视为耶稣基督司祭职务的施行,藉其外形所指,一方面按照每
人的本有方式而实现圣化,一方面由耶稣基督的奥体,包括元首及其肢体,实行完整
的公开敬礼。
所以,一切礼仪行为,因为是基督司祭,及其身体——教会的工程,就是最卓
越的神圣行为,教会的任何其他行为,都不能以同等名义,和礼仪的效用相比。
 
 8  在人间的礼仪中,我们预尝那天上的,参与那在圣城耶路撒冷所举行的礼
仪,我们以旅人的身份向那里奔发,那里有基督坐於天主的右边,作为圣所及真会幕
的职司」(二二);我们偕同天朝全体军旅,向上主欢唱光荣之曲;我们追念着诸位圣
人,希望有分於他们的团体;我们也期待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救世者,直到祂-我们的
生命出现:而我们也同祂出现在光荣之中(二三)。
 
 9 神圣礼仪并不含盖教会的全部行动,因为在人走近礼仪之前,首先应为信德
及悔改蒙受召叫:「人若不信祂,叉怎能呼号祂呢?从未听到祂,又怎能信祂呢?没
有宣讲者「又怎能听到呢?若没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讲呢」(罗:十,14-15)。
因此,教会对尚未信仰的人传报得救的喜讯,使所有的人得以认识惟一的真天
主,及其所派遣的耶稣基督,并实行忏悔,改变自己的行踪(二四)。但是对有信仰的人,教会则应时常宣讲信德及悔改,此外还要准备他们领受圣事、教训他们遵守基督
所命令的一切(二五),并要辅导他们实行一切爱德、慈善、传教工作,藉以显示基督
信徒,固不属於此世,但却是世界的光明,他们是在人前光荣天父。
 
 10  然则礼仪却是教会行动所趋向的顶峰,同时也是教会一切力量的泉源。因为
传教工作所指向的目的,就是使所有的人藉信德及洗礼,成为天主的儿女,集合起
来,在教会中赞美天主、参与祭献、共飨主的晚餐。
反之,礼仪本身促使信友,在饱尝逾越奥蹟之後,虔诚合作(二六);礼仪是在
祈求,使信友「在生活中实践他们以信德所领受的」(二七),在圣体中,重订天主与
人类的盟约,推动信友燃起基督的迫切爱德。所以,从礼仪中,尤其从圣体中,就如
从泉源里,为我们流出恩宠,并以极大的效力,得以使人在基督内圣化、使天主受光
荣,这正是教会其他一切工作所追求的目的。
 
 11 可是,为获得圆满的实效,信友必须以纯正的心灵准备,去接近礼仪,又要
心口如一,并与上天恩宠合作,以免白受天主的恩宠(二八)。所以,牧灵者应该注
意,使在礼仪行为中,不仅为有效及合法举行前遵守法律,而且要使信友有意识地、
主动地、实惠地参与礼仪。
 
 12 但是,灵修生活并不只限於参加礼仪。基督信徒固然是被召叫作团体祈祷,
但也应该进入自己的内室,向在暗中的天父祈祷、(二九);而且,按照保禄宗徒的教
训,应该不间断地祈祷(三十)。同一宗徒还教训我们,应时常在我们身上带着耶稣死
亡的痛苦,为使耶稣的生命,也彰显在我们有死的肉身上(三一)。为此,我们在弥撒
圣祭中,祈求上主,「接纳精神的祭献,把我们自己为祂变成永远的祭品」(三二)。
 13 基督子民的热心善工,只要符合教会的法律规定,尤其遵奉宗座命令进行
者,极应推重。
地方教会:遵照主教们的命令,按习惯或合法批准的典籍而行的圣善事工,也
具有特殊的价值。但是,安排这些善工时,应该顾及到礼仪季节,使与礼仪配合、在某程度下由
礼仪延伸而来、引导民众走向礼仪,因为礼仪本身远比这些善工更为尊高。
贰、、论促进礼仪训练及主动参与
 14 慈母教会切愿教导所有信友,完整地、有意识地、主动地参与礼仪,因为这
是礼仪本身的要求,也是基督信众藉洗礼而获得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原是「特选的种
族、王家的司祭、圣洁的国民、获救的民族」(伯前:二,9:参阅二,4-5)。
这种全体民众完整而主动的参与,在整顿培养礼仪时,是必须极端注重的,因
为礼仪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所以,牧灵者在其全部牧灵活动中,必
须以适当的教育方法,用心去追求。
可是,除非牧灵者本身先受到礼仪精神与活力的薰陶,并变成礼仪教师,则无
法达成此目的;是以,必须设法使圣职人员先受到礼仪训练。为此,大公会议遂议决
下列各项规定。
 
 15 受命在修院、修会书院及神学院教授礼仪的教师,为尽其职:应在专设的学
院,接受适当的训练。
 
 16 礼仪科目,应列为修院及修会书院必修的重要课程,在神学院内应列为主
科,并应从神学、历史、灵修、牧灵及法律观点下去教授。其他学科的教授,尤其是
教义神学、圣经学、灵修学,以及牧灵学的教授们,应该按照其本科的内在需要,去
阐发基督奥蹟和救恩历史,从而明白显示各科与礼仪的关联,以及司铎教育的统一
性。
 17 修院及修会书院的修生,应该学得灵修生活的礼仪训练;一方面,在适当辅
导之下,使他们能够通晓礼节,全心参与;另一个方面,就要靠神圣奥蹟的实地举
行,以及其他含有礼仪精神的热心善工;同时,应学习遵守礼仪规典,则修院及修会
书院之生活,始能彻底为礼仪精神所熏陶。 18 已经在主的葡萄园工作的司铎,无论其为教区司铎或修会会士,应以各种适
当方法,予以协助,便能日益加深了解的在圣礼中所行的一切,虔度礼仪生活,并使
其所属的信友分享这种生活。
 
 19 牧灵者应以勤奋耐心关照信友的礼仪训练,并比照其年龄、身份、职业和宗
教知识程度,使在内心外表,都能主动参与。牧灵者这样作,正是作到了忠实的分施
天主粤蹟的重要工作之一。此外,他们在这件事上,不仅应以言语,而且应以榜样,
领导自已的羊群。
 
 20 藉无线电及电视转播神圣典礼,尤其是转播圣祭,必须谨慎庄重,由主教指
定的适当人员,专门负责指导。
参、、论整顿礼仪
 21 慈母教会,为使基督信众在礼仪中确能获得丰富的恩宠,切愿设法对礼仪作
一全盘的整顿。原来礼仪含有不能改变的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但也含有可变的
成分,那是可以随时代而改变的,而且如有不甚符合礼仪本质的成分,混入其中,或
者不能适应时代,则更必须加以修改。
在进行整顿时,应该对经文及礼节加以处理,务必使其所指的神圣本质,明白
表达出来,并使基督子民尽可能容易理解,并能完整地。主动地、以团体形式参与典
礼。
为此,大公会议决定下列各项原则。
   甲、、总则
 
 22 一、管理圣教礼仪,只属於教会权力之下:就是属於宗座,及依法律规定,
属於主教权下。二、根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在规定的范圈内。管理礼仪事项,也属於合法组
成的各种地区性的主教团权下。
三、因此,任何其他人士,即便是司铎,决不得擅自增、减,或改变礼仪的任
何部分。
 
 23 为保持优良传统,并同时开放合法进展的门户,对应修订的礼仪各部分,时
常需要先作神学、历史及牧灵方面的详细研究。此外:还要考虑到礼仪的构造及精义
的一般原则,以及从近来礼仪改革与各处所得特准而收到的经验。总之,除非教会的
真正确实利益有所要求,并且保证新的形式,是由现存的形式中,有系统的发展而
来,即不可改革。
还要尽可能避免在临界地区之间,形成礼节的显然差别。
 
 24 在举行礼仪时,圣经是极其重要的。因为所宣读并以讲道所解释的经书,以
及所唱的圣咏,是从圣经而来的;祷词、祈祷文,和礼仪诗歌,也是由圣经启发激动
而来的;还有动作与象徵,也都是由圣经内取意而来。所以,为促成礼仪改革、进展
与适应,必须唤起那对圣经甜蜜而生动的情趣,这是东方与西方礼仪的高贵传统所共
有的见证。
 
应起用专家,并听取世界各地区主教们的意见,尽速修订礼书。
乙、、礼仪本质是圣统与团体的行为,根据此理由应有的守则
 26 礼仪行为并非私人行为,而是教会的典礼,教会则是「统一的圣事」,就是
在主教权下集合、组织起来的神圣子民(三三)。
所以,礼仪行为属於教会全体,表达教会全体,并涉及教会全体;但是教会的
每一个成员,按其圣秩、职务和主动参与的程度的不同,其对礼仪行为的关系也不
同。 
 27 如果礼节本身的性质,含有团体举行,并需要信友在场主动参与的意味,则
应该尽可能强调此点,要比个人或几乎传於私下的举行为优先。
虽则任何弥撒本身都是公开的、社团性的;这优先权特别是针对举行弥撒而
言,也对施行圣事而言。
 
 28 在举行礼仪时,无论是司祭或信友,每人按照事体的性质和礼规,尽自己的
任务,只作自己的一份,且要作得齐全。
 29 连辅祭员、宣读员、解释员,以及属於歌咏团的团员,都是在履行真正的礼
仪职务。因此,他们应该面对如此伟大职务,及天主子民对他们的合法要求,以相称
的虔诚与秩序,去执行自己的任务。
所以,他们每人应按自己的程度,用心吸收礼仪精神,并学习按礼规秩序尽自
己分内的任务。
 
 30 为促进主动参与,应该推行群众的欢呼、回答、咏颂、对经:歌唱,以及身
体的动作、姿态。在适当的时间,也要保持严肃的静默。
 31 在修订体书时,务必注意使礼规也顾及到信友们的职务。
 
 32 在礼仪中,除了由礼仪任务及圣秩而来的分别,以及按礼规对国家长官应有
的荣誉之外,不得在礼节内或外表仪式上,对任何私人或地位,有特殊待遇。
丙、、根据礼仪的教育及牧灵性质应有的守则
 33 虽然礼仪主要的是为敬礼至尊的天主,可是也包括着训导信众的伟大作用
(三四)。因为在礼仪中,天主向祂的子民讲话,基督仍在宣布福音,而民众则以歌
唱、祈祷,回答天主。而且,由代表基督主持聚会的司铎,向天主所发的祈祷,是以全体圣民及与会
大众的名义而说出的。最後,礼仪为表示无形的天主的事理,而用的有形记号,也是
由基督或教会所选定的。所以,不仅是在宣读「为教训我们而写的」(罗,十五,4)
经书时,而且在教会祈祷、歌唱或行动时,都能培养参礼者的信德,向天主举高心
灵,向祂奉献灵性的崇敬,并丰厚地蒙受祂的恩宠。
为此,在实行改革时,要谨守下列各项原则。
 
 34 礼节应表现高贵的简朴、简短明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要适合信友的理解
能力,一般而论,应不需要许多解释。
   、宣讲与礼仪教学
 35 为能明白显示,礼节与言语,在礼仪中有密切关系:
一、在举行礼仪时,应提倡更丰富、更有变换性,和更适当的圣经诵读。
二、因为讲道是礼仪行为的一部分,只要礼节容许,在礼规上应注明讲道的适
当时机,并应忠实地照规定,满全讲道的职务。讲道首先要从圣经及礼仪的泉源中取
材,因为讲道就是传报天主在救恩史中的奇妙化工,这救恩史也就是基督的奥蹟,它
常临在、活动於我们中间,尤其在举行礼仪时。
三、还要尽量设法强调更近乎礼仪的教学,并在礼节中,按照需要,安排一些
简短的劝语,由司铎或合格的职员,仅仅在适当的机会,用预先写好或类似的字句说
出。
四、在隆重庆节的前夕、在将临期和四旬期的若干平日、在主日及庆节,尤其
在没有司铎的地方,应提倡圣经诵读,但在最後的情形下,应由执事本人或由主教委
派的另一人来领导。
 
 36 一、在拉丁礼仪内,除非有特殊法律规定,应保存使用拉丁语。二、可是在弥撒内或在行圣事时,或在礼仪的其他部分,使用本地语言,多次
为民众很有益处,可准予广泛的使用,尤其在宣读及劝勉时、在某些祈祷文及歌唱中
为然,有关此事的规则,由下列各章分别记载。
三、根据这些规则,决定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本地语言的权力,属於 22 节
第二项所说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在必要时,商得同一语言的临近地区的主教们的意
见,其决议案应呈交宗座认可。
四、由拉丁文译成本地语言,在礼仪中使用,须经上述.地区教会主管当局批
准。
丁、、适应各民族天性与传统的原则
 37 只要不涉及信仰及全体公益,连在礼仪内,教会也无意强加严格一致的格式;
反之,教会培养发展各民族的精神优长与天赋;在各民族的风俗中,只要不是和迷信错
误无法分解者,教会都惠予衡量,并且尽可能保存其完整无损,甚至如果符合真正礼
仪精神的条件,教会有时也采纳在礼仪中。
 38 只要保全了罗马礼仪的基本统一性,连在修订体书时,也要为不同的团体、
地区或民族,尤其是在传教区,留下合法的差异与适应的余地。这在装饰礼节与制订
礼规时,更好也注意到。
 39 在礼书标准版本所定的限度以内,决定适应的权力,尤其有关施行圣事、圣
仪、游行、礼仪语言、音乐及艺术的适应权力,属於上文 22 节二项所指的,地区教会
主管当局,但应根据本宪章所载的基本原则。
 40 但是,因为在各地区与环境内,急需作更深度的礼仪适应,於是更为困难:
一、上文 22 节二项所提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应仔细慎重考虑,关於此事,在
各该民族的传统与天赋之中,何者可以适宜於敬天之礼。他们认为有用或必要的适
应,得向宗座提出建议,经其同意而实施。
二、为能以必需的周全顾虑而进行适应,宗座将授权上述地区教会当局,便於
必要时,在若干适合此事的团体内,经过一段规定的时间,准许并指导必要的预先试
验。
三、因为礼仪法令,对於适应,尤其在传教区的适应,经常发生困难,在制订
法令时,应备有关於此事的专家。肆:肆:在教区及堂区内培养礼仪生活
 
 41 主教应被视为其所属羊群的大司祭,信友们在基督内的生活,在某种意义
下,是由他而来,系属於他。 因此,大家都该重视那围绕着主教,尤其在主教座堂,
所行的教区礼仪生活。大家要深信,天主的全体子民,完整地,主动地参与同样的礼
仪行为,尤其是参与同一感恩礼、同一祈祷:由司铎团与职员围绕着主教所主持的同
一祭台,实在是教会的主要表现(三五)。
 
 42 因为主教在他的教会内,无法随时随地管理全部羊群,必然的要组织信友团
体,其中首推按地区组成,由代表主教的牧人所领导的堂区;在某种意义下,堂区代
表着散布在普世性的有形教会。
所以,应该在信友及教士的内心与实行上,培养堂区的礼仪,及其与主教的关
系。又要努力发挥堂区的团体意识,特别是在团体举行主日弥撒时,发挥出来。
伍、、促进礼仪牧灵活动
 
 43 促进并革新礼仪的努力,理应视为天主上智为我们这时代安排的记号,好像
是圣神在自己的教会内经过一样;这种努力,对教会的生活,甚至对现代人的宗教态
度与行为,都印上了一个特徵。
因此:为了更进一步在教会内推行礼仪的牧灵活动,大公会议乃决定下列事
项:
 
 44 最好由上文 22 节二项所提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成立礼仪委员会,集合礼
仪学科、圣乐、教会艺术及牧灵事务的专家们,协力工作。尽可能有一座牧灵礼仪机
构,其成员包括对此事有专长的教友在内,来协助礼仪委员会。这一委员会的职责,就是在上述地区教会当局指导下,管理所属地区内的牧灵礼仪活动,并在向宗座建议
适应计划时,推动研究与必要的试验。
 
同样,在每一教区应有礼仪委员会,在主教指导下,推行礼仪活动。有时,多
数教区共同成立一个委员会,协力推进礼仪事务,更为适宜。
 
 46 除礼仪委员会以外,尽可能每一教区还要成立圣乐及圣教艺术委员会。这三
个委员会必需协力合作,甚至有时合成一个委员会,更为合适。
 ?   ?附注?          第一章     
(一)      降临後第九主日的「献礼经」。
 (二)      参阅希:十三,14。
 (三)      参阅弗:二,22-22。
 (四)      参阅弗:四,13。
 (五)      参阅依:十一,12。
 (六)      参阅若:十一,52。
 (八)      参阅依:六一,1;路:四, 1 8 。 
 (九)      S. Ignatius Antiochenus, Ad Eph., 7, 2: Ed. F. X. Funk, Patres Apostolici, I, Tubingae 1901,
p. 218.
 (十)      参阅弟前:二,5。参阅:,。
 (十一)  Sacramentarium Veronense (Leonimanum): Ed. Mohlberg, Romae 1956, n. 1265.
 (十二)  《罗马弥撒经书》,「复活节颂谢词」。
 (十三) 参阅:S. Augustinus, Enarr. in Ps. 138,2: Corpus Christianorum Latinorum , XL, Turnholti
1956, p. 1991 及修订圣周礼仪前之《罗马弥撒经书》,圣周六第二篇读经後之「集祷经」。
 (十四) 参阅谷:十六,15。
 (十五) 参阅宗:二六,18。
 (十六) 参阅罗:六,4;弗:二,6;哥:三,1;弟後:二,11。
 (十七) 参阅若:四,23。
 (十八) 参阅格前:十一,26。
 (十九) 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十三期,一五五一年十月十一日,《论圣体圣事决议案》,第五
章 : Concilium Tridentinum,  Diariorum Actorum,  Epistolarum,  Tractatuum nova collectio: ed. Soc.
Goerresianae, t. VII. Actorum pars. IV, Friburgi Brisgoviae 1961, p. 202.
 (二十) 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廿二期,一五六二年九月十七日,《论弥撒圣祭道理》,第二
章:Concilium Tridentinum, ed. cit., t. VIII.  Actorum pars. V, Friburgi Brisgoviae 1919, p. 960.
 (二一) 参阅 S. Augustinus, In J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VI, cap. I, n. 7:《拉丁教父集》
(PL),第 35 册 1428 栏。
 (二二) 参阅默:二一,2;哥:三,1;希:八,2。
 (二三) 参阅斐:三,20;哥:三,4。
 (二四) 参阅若:十七,3;路:二四,47;宗:二,38。
 (二五) 参阅玛:二八,20。 (二六) 《罗马弥撒经书》,复活节前夕及复活主日「领圣体後经」。
 (二七) 《同上》,复活节後星期二弥撒「集祷经」。
 (二八) 参阅格後:六,1。
 (二九) 参阅玛:六,6。
 (三十) 参阅得前:五,17。
 (三一) 参阅格後:四,10-11。
 (三二) 《罗马弥撒经书》,圣神降临节後星期一「献礼经」。
 (三三) S. Cyprianus, De cath. Eccl. Unitate, 7 : ed. Hartel, in: CSEL, t. III, 1, Vindobonae 1868, pp.
215-216. Cf. Ep. 66, n. 8, 3: ed. cit., t, III, 2, Vindobonae 1871, pp. 723-733.
 (三四) 参阅特伦多大公会议,第二二期,一五六二年九月十七日,《论弥撒圣祭道理》,第
八章:Concilium Tridentinum, ed. cit., t. VIII, p. 961.
 (三五) 参阅 S. Ignatius Antiochenus, Ad Magn. 7; Ad Philad. 4; Ad Smyrn. 8: Ed. F. X. Funk, op.
cit., I,  pp. 236, 266, 281.
   论至圣圣体奥蹟 
 
 47 我们的救主,在祂被出卖的那一夜,在最後晚餐中,建立了祂的体血感恩祭
献,藉以永留十字架的祭献於後世,直到祂再度来临,并把祂死亡复活的记念,托付
给亲爱的净配——教会。这是仁爱的圣事、统一的象徵、爱德的联系(三六)、逾越宴
会,在此以基督为食物,心灵充满恩宠,赐给我们将来荣福的保证(三七)。
 
 48 因此,教会操心集虑,切望信友参与这奥蹟时,不要像局外的哑吧观众,而
是要他们藉着礼节和经文,深深体会奥蹟,有意识地、虔诚地、主动地参与神圣活
动,接受天主圣言的教训,领受吾主圣体餐桌的滋养,感谢天主,向天主奉献无瑕的
祭品,不仅藉司铎的手,而且学习同司铎一起,奉献自已,一日复一日的,通过基督
中保(三八),与天主及弟兄彼此之间,融化为一,终使天主成为万物中的万有。
 49 为此,欲使弥撒祭献,连同其礼节形式,获致圆满的牧灵实效,大公会议,
针对着民众参与的弥撒,尤其在主日及法定庆节所举行者,规定下列事项。
 
 50 修订弥撒礼典时,务必使每一部分的特点及其彼此之间的联系,清楚表现出
来,并使信友更容易虔诚而主动地参与。因此,只要确切保存其基本要素,礼节要简化;历代所作的重复或无用的增添,
应该除去;某些年久失用的部分,如果适宜或需要,应该按照教父们的原始传统,恢复
起来。
 
 51 为给信友们准备更丰盛的天主言语的餐桌,应该敞开圣经的宝库,以便使教
友们,在规定的年限内,能够读到圣经的重要部分。
 
 52 讲道是礼仪的一部分,极应推重,藉以遵照礼仪年的进展,从圣经中发挥信
德的奥蹟和基督化的生活原则;并且,在民众聚会的主日及法定庆节弥撒内 ,无重大理
由,不得略去讲道。
 
 53 福音及讲道之後的「公共祷词」或「信友祷词」,应该恢复,尤其是在主日
及法定庆节;以便使民众参加,为圣教会、为国家的长官、为遭受各种困难者、为整个
人类及全世界的得救而祈祷(三九)。
 
 54 在民众参与的弥撒内,可准予相当部分的本地语言,尤其在读经及信友祷词
部分,以及按照地方情形,根据本宪章第 36 的规定,属於民众的部分。
但要设法,使信友们也能用拉丁文共同诵念成歌唱,弥撒常用经文中属於他们
的部分。
如有某些地区,认为适宜更广泛的在弥撒中使用本地语言,应遵照本宪章第 40
节的规定办理。
    :领圣体圣血
 55 极应鼓励信友更完善的参与弥撒,就是在司铎领圣体後,信友们也领受在同
一圣祭中所祝圣的圣体。只要不损及特伦多大公会议所定的教义原则(四十),在宗座将要指定的情况
内,主教们可以斟酌准许教士、会士或教友们,兼领圣体圣血;比如:准许领受圣秩者在
其受圣事的弥撒内、会士在其发圣愿的弥撒内,新教友在紧随洗礼的弥撒内,领受圣
体圣血。
 
 56 组成弥撒的两个部分,即圣道礼仪与圣祭礼仪,彼此严密的结合在一起,形
成一个敬礼行动。
因此,神圣会议恳劝牧灵人员,在教授要理时,务必用心训导信友参加完整的
弥撒,尤其在主日及法定庆节。
 
 57 一、共祭颇能显示司祭职的统一性,在教会内无论东方与西方,迄今仍在沿
用。因此,大公会议愿意把共祭的权利,扩展於下列各种情况:
 1 a在圣周四主的晚餐日,即在祝圣圣油弥撒及晚间弥撒内;
 b 在会议时、主教团集会时及教务会议时;
 c在祝圣隐修会会长的弥撒内;
 2 此外,当权人有权审查共祭是否合宜,得其准许後:
 a 可以在法团弥撒内,以及各圣堂的主要弥撒内,但以信友的利益不需要现场
所有司铎个别献祭为限;
 b 可以在教区司铎或修会司铎各种形式的聚会弥撒内。
二、1 在教区内管理共祭的纪律,是主教的权利。
 2  不过,每位司铎仍保有举行个别弥撤的权利,但不得同时在同一圣堂内,也
不得在圣周四主的晚餐日。
 58 应编写新的共祭礼节,列入主教礼典及罗马弥撒经书内。   ??附注?  第二章 
 (三六) 参阅 S. Augustinus,  In J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XXVI, VI, 13:《拉丁教父集》
[(PL),第 35 册 1613 栏。
 (三七) 《罗马日课经书》,圣体庆节第二晚课「圣母赞主词对经」。
 (三八)  参阅 S. Cyrillus Alex.,  Comment. In Jo Evang., lib. XI, c. XI-XII:《希腊教父集》
(PG),第 74 册 557 至 565栏,特别是 564 至 565 栏。
 (三九) 参阅弟前:二,1-2。
 (四十) 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廿一期,Doctrina de Communione sub utraque specie et parvuorum,
capp. 1-3: Concilium Tridentinum, ed. cit., t. VIII, pp. 698-699.
 
   论其他圣事及圣仪 
 
 59 圣事的目的是为了圣化人类、建设基督的身体,以及向天主呈奉敬礼;但是圣
事也是记号,有训导的效用。圣事不仅假定已有信德,而且以言语、以事实,滋养、
加强,并发挥信德,所以称为信德的圣事。要事固然赋予圣宠,但在举行之际也尽善
地准备信友,使能实惠地承受圣宠、适当地崇拜天主,并实爱德。
所以,使信友容易了解圣事的记号,并殷勤参与专为滋养基督徒的生命而建立
的圣事,是极为重要的事。
 
 60 此外,慈母圣教会也设立了一些圣仪(Sacramentalia),这是模仿圣事而设
立的一些记号,用以表示某些效果,尤其是灵性的效果,并因教会的转祷而获得。藉
着圣仪,使人准备承受圣事的特效,并圣化人生的各种境遇。
  
 61 所以,圣事及圣仪的礼仪,就是使信友尽心准备,靠着由基督受难、死亡、
复活的逾越奥蹟所涌出的恩宠,圣化各种生活遭遇,而所有圣事与圣仪的效能,也都
是由这逾越奥蹟而来。於是,一切物质事物的正常用途,几无一件不能导向圣化人
类、光荣天主的目的。 
 62 不过,因为历代在圣事及圣仪的礼节内,搀杂了某些成分,致使我们现代人
看不清圣事及圣仪的本质和目的;为此必须针对我们现代的需要,加以某种适应,大
公会议遂决定下列应修正的项目。
 
 63 使用本地语言施行圣事及圣仪,时常为民众非常有益,即应按下列规定,给
予更广泛的地位:
a  为施行圣事及圣仪,可按上文第 36 节规定,使用本地语言。
b  本宪章第 22 节二项所指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应既照新订罗马礼书,尽
快预备适应当地需要,包括适应语言的专用礼书;其议案送交宗座认可之後,即可在
所属地区使用。在编定这些礼书或礼节的专辑时,不可省略罗马礼书在每一种礼节的
前端,所附的有关牧灵、礼规,或对社会有关系的训示。
 
 64 分为若干阶段的成年慕道期,应予恢复,按地方当权人的判断而实行。如此
使这专为接受适当训练而定的慕道时期,藉着逐次举行的圣礼,而得以圣化。
 65 在传教地区,除了基督的教会传统,有关入门仪式,可以采用各民族所习用
的方式,只要按照本宪章第 37 至 40 节的规定,能够适合教会礼节即可。
 
 66 成年受洗礼,无论是简式的,或是包括已恢复的慕道期的隆重式的,二者均
应修订;在罗马弥撒经书内,应加入付洗专用弥撒。
 67 儿童受洗礼,应予修订,使适合於儿童的真正情况;父母及代父母的地位及责
任,在礼节中也应更加明显。
 68 在付洗礼节中,不应缺少为多数人同时受洗的适应方式,以便根据地方当权
人的审断而使用。同样,应编制简式礼典,特别是在传教地区,可供传道员使用,或
者更普遍的,在死亡危险中,没有司铎或执事在场,可供信友使用。 69 为替代所谓的「为已受洗的婴孩补行礼节」,应编制新礼节,使能更明白、
更适当的显示出,用简礼受洗的婴孩,已经被引进教会以内。
同样,为已经妥领洗礼而归化天主教者,也要编制新的礼节,以便显示他们被
收纳於教会的共融之内。
 70 虽在复活期外,亦可以在付洗的礼节当时,用批准的简式经文,降福洗礼圣
水。
 
 71 坚振礼节也应修订,使能明白显示,这件圣事与整个基督徒入门仪式的密切
关系;因此,重宣圣洗誓愿,宜置於领受坚振圣事之前。
在弥撤内施行坚振,较为适宜。为在弥撤外所行的坚振礼节,应编制一篇像导
论一样的经文。
 
 72 告解的礼节与经文,应予修订,使能明白表示本圣事的性质与效能。
 
 73「终傅」也可以,且更好称为「病人傅油」,并不只是进入生命末刻者的圣
事。所以,凡是为了疾病或衰老,信友开始有死亡的危险,的确已经是领受此一圣事
的适当时刻。
 74 除了病人傅油礼节及临终圣体礼节的单行本以外,还应编制一种连 续性的礼
节本,使病人先行告解,然後傅油,最後领临终圣体。
 75 傅油的次数,应按情形而适应;病人传油礼的祈祷文。应予修订,使适合领圣
事的病人的各种情况。
 
 76 授予圣秩礼,无论在仪式或经文方面,都应修订。每次授予圣秩或祝圣的开
端,主教的训话可用本地语言。在祝圣主教时,在场的所有主教,都可以行覆手礼。
 
 77 罗马礼书所载的举行婚姻礼,应予修订,使更充实,以便明白显示圣事的恩
宠,并强调夫妻的职责。
「如果某些地区在举行婚姻圣事时,沿用着其他可嘉的习惯及仪式,神圣公会
议切愿其完整保持下去」(四一)。
再者,本宪章第 22 节第二项所指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依照第 63 节的规定,
有权起草适合其地区及民族习尚的专用礼节;但不可变动的法律是。必须由证婚司铎询
问并接受结婚者的同意。
 78 婚姻平常是在弥撤内举行,就是在宣读福音及讲道以後,信友祷词以前。对
新娘的祷词,应加以适当的修正,强调新郎新娘均有彼此忠信的同等义务,并可用本
地语言诵念。
如果婚姻不在弥撤内举行,则应在典礼的开始,宣读婚姻弥撒的书信及福音,
对新郎新娘也常要赐以祝福。
 
 79 修订圣仪,要根据主要原则,就是使信友有意识地、主动地、容易地参与。
同时要顾及到我们现代的需要。按照第 63 节修订礼书时,也可以按需要增添新的圣
仪。
保留的祝福应该是极少数的,而且仅保留给主教们或当权人士。
要计划让有适当资格的教友,至少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当权者的审断,施行若
干圣仪。
 
 80 载於主教礼典的祝圣贞女礼节,应予修订。
此外,应编制修会誓愿及重发圣愿的礼节,付以更大的统一、简朴,与庄严,
以便在弥撤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发愿或重愿者使用。修会誓愿,最好在弥撤内举行。
 
 81 葬礼应能显然表达基督徒死亡的逾越特徵,也要能够适合各地区的环境与习
尚,包括礼仪的颜色在内。
 82 应修订儿童殡葬礼,并能给予专用弥撤。
 ?   ?附注
 (四一)  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廿四期,一五六三年十一月十一日,De reformatione, cap. 1:
Concilium Tridentinum, Ed. cit., t. IX. Actorum, pars VI, Friburgi Brisgoviae 1924, p. 969. 参阅《罗马礼
典》,第八篇第二章 6 节。
   论神圣日课 
 
 83 新的永恒盟约的大司祭、耶稣基督,取人性之後,把天乡万古不辍的弦歌,
传到了我们今世流放之地。基督与整个人类大家庭结为一体,使全人类和祂共唱天上
赞美之歌。
基督藉着自己的教会,仍继续这司祭任务;而教会并不仅以举行感恩礼,而且以
其他方式,尤其以履行神圣日课,来不断的赞美上主,并为全人类的得救而转祷。
 84 按照基督徒的古老传统而编成的神圣日课。其目的在使日夜的全部过程,藉
着赞美天主而圣化。司铎们及其他由教会指定的人员,或者信友们同司铎一起,依照
法定方式祈祷,举行这项美妙的赞美之歌,实乃新娘对新郎倾诉的心声,而且也是基
督偕同自己的身体,对天父的祷告。
 85 因此,所有履行此事的人,既尽教会的职务,又分享基督新娘的最高荣誉,
因为他们是以慈母教会的名义,在天主宝座前,向天主呈献赞歌。
 
 86 献身於牧灵圣职的司铎,愈能生动的意识到自己应该遵守保禄的劝言:
「应不断祈祷」(得前:五,17),便愈能热心履行日课;因为惟有上主,能使他们
所作的工作收效与进展,主曾说过:「没有我,你们什麽也不能作」(若:十五,5);为此,宗徒们设立执事时,也曾说:「我们要专务祈祷,并为真道服役」
(宗:六,4)。
 87 为使司铎及教会其他成员,在目前的环境中,更完善的履行日课,大公会议
继续着宗座已顺利开始的革新工作,愿就罗马礼仪的日课,规定如下。
 
 88 既然日课以圣化全天为目的,则各时间的传统工课,应予修订,使尽可能恢
复时间的真实性,同时顾及到今日所处的环境,尤其负责使徒工作者所处的环境。
 89 於是,在修订日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赞美经(Laudes)等於晨祷,申正经(Vesperae)等於晚祷,根据普世教会的
古老传统,实为日课的两个枢纽,应视为主要时辰,并应实际如此举行;
 b 夜祷(Completorium)应予修订,使确切适合一天的结束;
 c 所谓的「夜课经」,虽然在诵经团(Chorus)中,仍保持夜课的性质,但应
能适合於日间任何时间的诵读,又应包括较少的圣咏及较长的经传;
 d 晨时经(Prima),应予废除;
 e 在诵经团中,仍保持午前经及午时经及午後经(Tertia, Sexta, Nona)。在诵经
团以外,可以由这三端经内,选择适合於诵读时间的一端。
 
 90 再者,日课既是教会的公定祈祷、是热心的泉源及个人祈祷的营养,因此在
主内恳劝各位司铎,及其他参与日课的所有人士,应心口合一去履行;为能妥善的达
到此目的,应该对礼仪及圣经,尤其对圣咏,具有更丰富的知识。
在进行改革时,应该使罗马日课数百年的古老宝藏,能让那些承受的人,更广
泛,更容易的去享用。 
 91 为使上述第 89 节所计划的时间分配程序,得以确实遵守,圣咏将不再分配
在一周内,而是要分配於较长的时间内。幸已开始的修订圣咏工作,应尽早完成,但
要顾及到教会的拉丁文体在礼仪中,包括在歌曲中的用途,以及拉丁教会的整个传
统。
 
 92 关於读经,应遵守下列各点:
 a诵读圣经,应编排得使人便宜大量的接近天主圣言的宝库 ;
 b 由教父,教会学者及作家的着作内,所摘录的课文,应加以更完善的选择 ;
 c圣人们的蒙难录或传记,应符合历史真象。
 
 93 歌词(Hymnus) 应就某效用恢复原状,删除或改正含有神话意味,或不适
合信徙虔敬的部分。也可以从歌词典籍里,斟酌选用其他歌词。
 
 94 无论是为真正圣化每天的时间,或为有神效而诵念每端课典,极应按照最接
近该课典的实际时刻去进行。
 
 95 凡是有责任参加诵经团(Chorus)的团体。除了法团(Conventualis)弥撒以
外,应该每天在诵经团内举行日课,就是:
 a 咏礼修会、男女隐修会,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或会典有责任参加诵经团的正规
修会,应该举行全部日课;
 b 座堂咏礼团或团体咏礼团,应该举行普通法律或特殊法律为他们所指定的日
课部分; c 但是以上这些团体的成员,或者因为已领受高级圣秩,或者因为发过特典圣
愿,应该单独诵念在诵经团没有念过的日课部分;辅理修士,则不在此例。
 96 没有诵经团责任的圣职人员,如果已领受高级圣秩,应该在团体内或单独
的,按照第 89 节的规定,每天诵念全部日课。
 97 礼规应该确定。礼仪行动,可以适当的替代日课。
当权人在个别情形内,可因正当理由。对其属下豁免或更换,全部或部分日课
的义务。
 
 98 企求成全的任何修会或团体的成员,按会典履行日课的若干部分,都是在实
行教会的公定祈祷。
同样,如果按会典诵念小日课,只要是仿照日课编成,并依法获得批准,也算
是实行教会的公定祈祷。
 
 99 既然日课是教会的声音,亦即整个奥体公开赞美天主的声音,切望没有诵经
团责任的圣职人员,特别是居住在一起,或参加集会的司铎们,至少共同履行日课的
某一部分。
然而,无论是在诵经团内,或是共同诵念日课,务必以内心的虔诚,和外表的
行动,尽善尽美的执行托付给他们的任务。
而且,更好能斟酌情形,在诵经团内或共同举行时,咏唱日课。
 
 100 牧灵人员应设法使主要的课典经文,尤其是晚祷经,在主日及隆重庆节,
在圣堂内共同举行。恳劝在俗信友,或是与司铎一起,或是他们彼此集合在一起,甚
或每人单独的,也诵念日课。 
 101 一、按照拉丁礼多世纪的传统,为圣职人员仍应保存拉丁文日课,但为那
些不能用拉丁文妥善履行日课的圣职人员,当权人可以在个别情形下,准予使用按第
36 节的规定,所作的本地语言的译文。
二、主管上司可以准许,隐修会修女、其他修会的非圣职人员的会土或修女,
在履行日课时,甚至在诵经团内,使用本地语言,只要译文是经过批准的。
三、任何有责任念日课的圣职人贝,如果同信友会聚一起,或同上文第二项的
人士一起,用本地语言举行日课,已经算是完成自己的任务,只要译文是经过批准
的。
   论礼仪年度 
 
 102 慈母教会自信有责任,在每年的过程中,规定一些日子,以神圣的纪念,
庆祝其天上净配的救世大业。在每周称为主日的那一天,纪念主的复活;并且每年一
次,以最隆重的逾越典礼,连同主的荣福苦难,纪念其复活。
教会在一年的周期内,发挥基督的全部奥蹟,从降孕,诞生,直到升天,圣神
降临,以至期待光荣的希望,及主的再来。
教会如此纪念救赎奥蹟,给信友敞开主的德能与功劳的财富,并使奥蹟好像时
常活现临在,使信友亲身接触,充满救恩。
 103 在每年周期循环纪念基督的奥蹟时,圣教会以特殊的孝爱,敬礼天主之母
荣福玛利亚,因为她和她的儿子的救世大业,有其不可分解的关系。教会在玛利亚身
上,仰慕称扬救赎的卓越成果,就像在一幅清晰的影像上,教会欣然瞻仰着它自己所
期望完全达成的境界。
 104 再者,教会在周年期内,插入殉道者及其他圣人的纪念,因为这些人藉着
天主的各式恩宠,达到了成全境界,已经得到永远的救恩,在天堂向天主咏唱完美的
赞歌,并为我们转求。在圣人们的永生之日,教会在这些与基督同受苦难、同受光荣
的人身上,宣扬逾越奥蹟;教会向信友提供他们的模范,吸引大家,通过基督,归向
天父,并藉他们的功绩,邀得天主的恩惠。 105  照传统的纪律,教会在一年的各时期,藉着身体与心灵的虔诚操练、教
导、祈祷、苦行与仁爱工作,训练信友。
因此,大公会议愿意规定下列各点。
 
 106 逾越奥蹟。在这一天,甚督信徙都应该集会,听取天主的圣言,参兴感恩
礼,纪念主耶稣的受难、复活与光荣,戚谢天主,因为祂曾「藉耶稣基督从死者中的
复活,重生了」(伯前:一,3)他们。所以,主日是较原始的庆节,应该提倡并强
调,使信友虔诚注意,也应该成为欢乐休假的日子。某他庆祝活动,如非确属极其重
要者,不得超越主日,因为主日乃整个礼仪年度的基础与核心。
 
 107 修订礼仪年度时,应该保存神圣季节的传统习惯与纪律,或者按照我们现
代的环境,予以恢复,使能保持当初的特性,得以藉着举行基督救赎的各项奥蹟,尤
其是逾越奥蹟,而适当的滋养信友的热心。但是,如果针对地方情形,需要有所适
应,则须依照上文第 39 及 40 节进行。
 108 信友的心神,首先应该导向主的庆日,就是在这些庆日经年庆祝救恩的奥
蹟。为此,各季节的专用礼仪,应在圣人庆节之上,保持某适当的位置,以便使救恩
奥蹟的整个周期,得以正常举行。
 
 109 在礼仪中及在礼仪教导中,应明白显示四旬期的双重特性,就是特别藉着
纪念领洗或预备领洗,并藉着苦行。信友们更热切的听取天主的圣言,并专务祈祷,
以便准备庆祝逾越奥蹟。为此:
 a 四旬期礼仪内有关圣洗的特别要素,应更充分的加以运用;并应斟酌的时宜,
将旧传统中的若干予以恢复;
 b  对有关苦行的要素亦然。在教导方面,应对信友的心灵强调罪恶的社会影
响,还要强调苦行的本羲,就是恼恨罪恶对天主的侮辱;同时不可忽略教会在作苦行时
所担任的角色,还有为罪人祈祷的迫切需要。 110 四旬期内的苦行,不仅应该是内心的,个人的,而且应该是外在的、社群
的。至於苦行的方式,则须按时代与地区的许可,以及信友们的环境去培养,并应由
上文第 22 节所指的当权者,加以鼓励。
不过,主受难死亡的圣周五,到处都应遵守的逾越斋戒,必须保持其神圣性,
并要斟酌时宜,一直延长到圣周六,使能以高昂豁朗的心情,进入基督复活的快乐。
 
 111 根据传统,在教会中有对圣人的敬礼,并尊敬他们的真正遗物与圣像。圣
人们的庆节,实乃宣扬基督在某忠仆身上所行的奇功,并为信友提供应仿效的适当模
范。
为免使圣人庆节,凌驾於敬礼救援奥蹟的庆节之上,许多圣人庆节应保留给每
一教会、国家、或修会去举行,而仅将具有普遍价值的圣人纪念日,推广到普世教
会。
   论圣乐 
 
 112 普世教会的音乐传统,形成了超越其他艺术表现的无价之宝,尤其配合着
言语的圣歌,更变成了隆重礼仪的必需或组成要素。
的确,无论是圣经(四二),或是教父、都曾称扬过圣乐。还有罗马教宗们,尤
其以圣比约十世为首的近代教宗们,更阐明了圣乐在敬礼中所有的服务作用。
所以圣乐越和礼仪密切结合,便越神圣,它能发挥祈祷的韵味,或培养合谐的
情调,或增加礼仪的庄严性。不过,教会赞成各种具有必需条件的艺术形式,并采纳
在天主的敬礼中。
於是,大公会议保持着教会传统与纪律的规则。顾虑到圣乐的目的就是光荣天
主、圣化信友,特规定下别各点。 
 113 如果神圣敬礼隆重地以歌唱举行,有圣职人贝参加,并有民众主动参与,
则礼仪行动便显得更典雅。
关於使用的语言,应遵照第 36 节规定;关於弥撤,见第 54 节;关於圣事。见
第 63 节,关於日课,见第 101 节。
 114 圣乐宝藏应以 极大的关心去保存与培养。歌咏团,尤其在主教座堂者,要
加意提倡。主教及其他牧灵人员要按照第 28 及 30 节,注意设法,使在以歌唱进行的
任何礼仪行为中,信友大众都能实行自己份内的主动参与。
 
 115 在修道院、在男女修会的初学院或书院,以及其他教会机构与学校,应该
重视音乐教育及实习。为实行这种教育,要注意培养负责教导圣乐的师资。
再者,切盼按照时宜,设立高等圣乐学院。
音乐家,歌唱者,尤其是儿童。也应给予纯正的礼仪训练。
 116 教会以额俄略曲为罗马礼仪的本有歌曲,所以在礼仪行为中,如果其他歌
曲条件相等,则额俄略曲占优先。
其他种类的圣乐,尤其是复调乐曲,并不禁止在举行礼仪时使用,不过必须按
照第 30 节,符合礼仪行为的精神。
 
 117 应完成额俄略歌本的标准版本;而且应将圣比约十世重整以後,已经出版的
歌本,予以更仔细的校订。
宜筹划一种包括简单曲调的版本,以供较小的圣堂使用。
 
 118 民众化的宗教歌曲,亦应加意推行,以便在热心善工内,甚至在礼仪行为
内,根据礼规的原则与法律,能够听到信友的歌声。 
 119 在若干地区,尤其在传教区,某些民族有其固有的音乐传统,在他们的宗
教与社会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就要予以应有的尊重及适当的地位,一则为培
养其民族的宗教意识,一则为按照第 39 及 40 的本意,使敬礼适应其民族性。
为此,在传教士的音乐教育中,应尽量设法使他们能够在学校中,以及在礼仪
行为中,去促进这些民族的传统音乐。
 
 120 管风琴在拉丁教会内应极受重视,当作传统的乐器,其音响足以增加教会
典礼的奇异光彩,又极能提高心灵,向往天主与天上事物。
不过,依照第 22 节二项,第 37 节及第 40 节的规定,在地区教会主管当局的审
断与同意之下,也可以在神圣敬礼中,准用其他乐器,惟必须适合或可以使之适合神
圣用途,符合教堂的尊严,又确能使信友获得益处。
 
 121 充满基督精神的音乐家,应深知自己负有研究圣乐并增加其宝藏的任务。
他们应该编写具有真正圣乐特色的曲调,不仅使较大的歌咏团能咏唱,而且也
能适用於较小的歌咏团,并能促进全体聚会信友的主动参与。
用作圣歌的词句,必须符合教会的道理,而且最好由圣经及礼仪资料中取材。
 ?   ?附注?          第六章     
(四二) 参阅弗:五,19;哥:三,16。
 
   论圣教艺术及敬礼用具 
 
 122 在人类心智的崇高活动中,理应提到艺术,尤其是宗教艺术,以及称为艺
术高峰的圣教艺术。艺术的本身就是要以人工,对天主的无限完美,作某种程度的表达;其越能别无目的,纯以自己的作品极力使人虔诚归向天主,便越能增加对天主的
赞美与荣耀。
慈母圣教会过去常是艺术的爱好者,并曾经常要求艺术崇高的服务,特别为使
有关敬礼的事物,真正表现高雅、和谐、美观,成为天上事物的记号与象徵,教会也
不断造就艺术人材。教会时常作艺术的评审,分辩艺术家的作品是否适合信仰、虔
诚、宗教的传统法则,以及是否合於神圣的用途。
教会曾经特别注意,使神圣用具能够增进敬礼的典雅与美观,教会也准许按照
时代技术的进步,在质料、形式,及装饰方面,有所改进。
因此,大会的教长们对这些事愿规定如下。
 
 123 教会从来没有把某一种艺术风格,看作是本有的,而是就各民族的特性与
环境、就各派礼仪的需要,采纳了各时代的作风,而形成了历代弥足珍惜的艺术宝
藏。连我们现代的、各民族各地区的艺术,在教会内仍可自由发展,惟一的条件,是
对圣堂和神圣典礼,保持应有的尊重与敬意;如此,则可以在历代伟人对教会信仰合
奏的光荣之曲,也增加新的声音。
 124 各位当权人在提倡促进真正的圣艺术时,应设法注意高雅,而非奢华。对
於神圣服装与饰物,亦应如此。
主教们要设法,把所有相反信仰,道德,以及基督徒虔诚的艺术品,或以其怪
诞、幼稚、庸俗、虚伪,而伤害真正的宗教情绪者,断然禁绝於天主的圣殿,或其他
神圣处所。
在建筑圣殿时,务必注意,便能适合於礼仪行为的执行。以及信友的主动参
与。
 125 在圣堂内供奉圣像让信友敬拜的习惯,仍予保持;但所陈列的数目不可太
多,并要有合理的秩序,以免使信众感到困惑,也不致纵容不正确的热忱。
 126 为甄别艺术作品,地方当权人应徵询教区圣艺委员会,并在必要时,徵询
其他最精通的人士,以及第 44、45、46 节所指的各委员会。
当权人应细心监督,勿使神圣用具,或装饰天主之家的宝贵作品,转让或损
失。 
 127 主教们应该亲身或借助於精通,爱好艺术的司铎,照顾艺术家,使能浸润
到圣艺及礼仪的精神。
再者,切盼在认为适宜的地区,成立圣艺学校或学院,以培育艺术家。
所有艺术家,在其天才的引导下,有意在圣教会内为天主的光荣而服务者,常
要切记,在某一角度下,他们是在仿效天主的创造工程,并在为教会的敬礼、信友的
薰陶与虔诚,以及他们的宗教教育,而提供作品。
 
 128 有关制造神圣敬礼外在事物的教会法典及规则,尤某关於圣堂的建造、祭
台的形式、圣体龛的尊高、位置与安全、圣洗池的配合与地位、圣像、装饰、陈设的
适当处理。连同礼典书册,按照第 25 节所规定,尽快加以修订:凡不适合新订礼仪
者,应予修正或废除,而能有助於促进者,则加以保留或新增。
在这事上,尤其关於敬礼用具和服装的质料及式样,根据本宪章第 22 节的规
定,各地区主教团有权适应当地的需要及习倘。
   修生的艺术训练
 129 修道生在研读哲学及神学时,也要学习圣艺的历史及其发展,并要学习圣
艺所应依据的健全理论,使他们能够珍视保存教会的古老遗产,并能为艺术家在创作
时提供建议。
 
 130 主教的服饰,宜保留给具有主教品级,或享有某种特殊治理权的教会人士
专 用。
 
 
许多人对确定复活节於某一主日及对固定日历所表示的希望,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非常重视,对改用新历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详加考虑之後,声明如下:
一、如果各有关方面,尤其和宗座分离的弟兄们也赞成的话,大公会议并不反
对把复活节日,安置在额俄略历的一个固定的主日上。
二、同样,大公会议不反对一般社会引进永久日历的计划。
不过,在各种永久日历及某向社会引进的方法中,必须确保连主日在内的七日
为一周,一周之外,无任何空日,俾使每周接连不断,天主教才不表示反对;除非遇
有极重大的理由,宗座方可以另加考虑。
 
本宪章内所载全部与各节,均为神圣大公会议教长们所赞同。我们以基督所赋
予的宗座权力,偕同可敬的教长们,在圣神内,予以批准、审订、制定,并为天主的
光荣,特将会议所规定者,明令公布。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四日於罗马圣伯多禄大殿
(以下为教长们的签署)
[以上文件由台湾地区主教团秘书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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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从聆听开始 ——温州教区慈悲禧年主教牧函

   2019年温州总堂区若干申令
一、对于来自外堂区的任何募捐讯息学习班内学员之间不得擅自筹款,如有必要援助可向本堂神父申请说明。(得到明确回复允准,方可在指定范围内筹集)如果来自总堂区内的讯息,各团体可自行斟酌,
二、要求学习班举行庆祝或活动时不提倡吃喝的形式,建议多多举行座谈会、祈祷会等有意义形式的团体活动。
三、为避免出现攀比或跟风现象,学员不可以公开在教室内、教堂门外或任何班级团体中出现分送礼券(生日券、纱面券)、喜糖之类的做法。
四、将临期间禁止有庆祝圣诞的宴席,各堂口圣诞酒一律安排在12月25日至1月6日之间
五、平安夜或圣诞节有堂口需要在圣堂内节目汇演计划,请事先向本堂神父申请,并得到相应指示方可采取妥当的举措施行。
六、关于参与弥撒而迟到可否领圣体,请个人先自省为何缘故?若是常有参与弥撒领圣体的人,不管是出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延误都应告诫自己不得在该弥撒中领受。(若主观原因)留待以后能参与完整弥撒再领圣体;(若客观原因也须发上等痛悔再领圣体)。若是由于常年难有机会告解、领受圣体的人,又因故而迟到也必须要先发痛悔后领圣体,但一定要尽早机会告解。
七、在弥撒中严禁使用手机,包括读经或信友祷祠亦不得使用手机,拿手机拍摄也禁止,除非已获得许可证。若弥撒中频繁使用手机者是不配在该弥撒中领受圣体,请自律! 
八、关于告解圣事,一定要先有反省时间与准备,切勿未省察而匆匆告解。尤其是长期未告解领圣事的人,需要教友或身边的人给予提醒,帮助省察。
九、按教会法典的规定,主日和法定节日(也叫停工瞻礼或罢工瞻礼),教友该去参加弥撒,无故不参与难免没有罪(参天主教法典1246-1247)
1.天主之母节(1月1日)
2.主显节(1月6日)
3.圣若瑟节(3月19日)
4.圣伯多禄圣保禄宗徒节(6月29日)
5. 耶稣升天节
6. 基督圣体圣血节(圣神降临节后首主日)
7. 圣母升天节(8月15日)
8. 诸圣节(11月1日)
9.圣母始胎无原罪节(12月8日)
10. 圣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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