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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茂德前书第三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6 07:40:28 浏览次数:


弟茂德前书第三章

作监督的资格(16) 
3:1 谁若向往监督的职分,是渴望一件善事:这话是确实的。
3:2 那么,监督必须是无可指摘的,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有节制,应慎重,端庄,好客,善于教导;
3:3 不嗜酒,不暴戾,而应温良和善,不贪爱钱财,
3:4 善于管理自己的家庭,使子女们服从,凡事端庄;
3:5 谁若不知管理自己的家庭,如何能照管天主的教会?
3:6 不可是新奉教的,怕他妄自尊大,而陷于魔鬼所受的判决,
3:7 并且在外人中也必须有好声望,怕他遭人诽谤,落入魔鬼的罗网。

作执事的资格 
3:8 执事也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饮酒过度,不贪赃;
3:9 以纯洁的良心,保持信德的奥迹。
3:10 这些人应当先受试验,如果无瑕可指,然后才能作执事。
3:11 女人也必须端庄,不谗谤;有节制,凡事忠信。
3:12 执事应当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善于管理自己子女和家庭,
3:13 因为善于服务的,自可获得优越的品位,而大胆宣扬基督耶稣内的信仰。

伟大的奥迹 
3:14 我虽希望快到你那里去,但我仍把这些事写给你;
3:15 假使我迟迟不到,你可以知道在天主的家中应当如何行动;这家就是永生天主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基础。
3:16 无不公认,这虔敬的奥迹是伟大的:就是他出现于肉身,受证于圣神,发显于天使,被传于异民,见信于普世,被接于光荣。